南宁春福条形码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邕宁区条码的基本规则

邕宁区条码的基本规则

作者:南宁春福条形码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3-26 08:05:13

想必大家对于条码都很熟悉,商场中的每样商品几乎都有相应的条码。该项技术最早诞生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现如今已经得到非常广泛的运用。南宁条形码将宽度不等的多个黑条和空白,按照一定的编码规则排列,用以表达一组信息的图形标识符。那么条形码的优势有哪些呢?

1、可靠准确。现如今条码使用很广泛,它相对于其他的识别技术而言,有更高的实用性和性价比,并且更加的安全可靠,信息准确。据科学统计发现,条码平均每记录15000个字符才会出现一个错误。而在校验成位出错率的情况下,出错率仅为千万分之一。

2、数据输入速度快。键盘输入,一个每分钟打90个字的打字员1.6秒可输入12个字符或字符串,而使用条形码,做同样的工作只需0.3秒,速度提高了5倍。

3、经济便宜。与其它自动化识别技术相比较,推广应用条码技术,所需费用较低。

4、灵活、实用。条码符号作为一种识别手段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和有关设备组成识别系统实现自动化识别,还可和其他控制设备联系起来实现整个系统的自动化管理。同时,在没有自动识别设备时,也可实现手工键盘输入。

5、自由度大。识别装置与条码标签相对位置的自由度要比OCR大得多。条码通常只在一维方向上表达信息,而同一条码上所表示的信息完全相同并且连续,这样即使是标签有部分缺欠,仍可以从正常部分输入正确的信息。

6、设备简单。条码符号识别设备的结构简单,操作容易,无需专门训练。

7、易于制作。可印刷,称作为“可印刷的计算机语言”。条码标签易于制作,对印刷技术设备和材料无特殊要求。

8、成本低、实用性强。条形码之所以得到广泛运用和认可,还得成本低、实用性强,它相较于其他的识别技术,它的识别只需要很低的成本。

在目前国内市场上常见的打印机由于品牌的差异,存在两种不同的打印头,一种是平压式打印头,整个打印头压在碳带上,这种打印头可以适应各种碳带,具有广泛的用户群,这种打印头是最常见的,广泛应用于各种品牌的条码打印机;另一种是悬浮式打印头,这是一种新型的打印头模式,打印头只是尖端压在碳带上,这种打印头虽然对碳带的要求比较高,但它具有节省碳带的功能,所以它被一些技术力量雄厚的大公司广泛采用。条码打印机机器的性能参数,南宁条形码打印机的基本性能:

1、打印宽度。表示机器所能打印的最大宽度,也代表机器的等级,一般来说,打印宽度有3英寸到8英寸七个选择,打印宽度是选择打印机的决定因素,用户应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打印机。

2、打印精度。精度越高的打印机的打印也越清晰,现在最高的打印精度为600dpi,而203dpi或300dpi就可以满足工业日常的需要,用户完全没有必要追求过高的打印精度而投入过多的成本。

3、打印速度。速度快是条码打印机对于普通打印机的最大优势。它的速度可以达到12英寸/秒。对于同种机器而言,速度越快,精度越低。所以用户必须自己调整机器,以达到速度和精度的完美组合。

4、接口。一般并口和串口是条码打印机的标准配件,另外用户也可选购闪存卡等

外设。

5、其他。为了让打印机达到用户的要求,各厂家均设计了很多可选配件:切刀,剥离器、纸架等,用户可根据自己的要求自行选购。

条码打印机注意事项在今天的制造业中,条码打印机的使用越来越广泛。但在选择购买条码标签打印机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选购条码打印机。每种品牌型号的条码打印机都有自己的技术重点和偏重,没有一种条码打印机可以做到面面俱到。所以一定要对打印机有了充分的了解后在购买,不要听信销售商所谓的“最好的机器“、“最全面的打印机“等吹嘘。

2、选择可信赖的商家购买。由于条码打印机属于一种工业设备,故此其购买渠道相对于其他商品显得尤其重要。可信赖的商家可以为用户提供完善的使用培训和售后服务。

3、使用商家或厂家认可的耗材和打印介质。条码打印机的打印头是打印机的关键部件,而打印机的耗材和打印介质是直接影响打印头寿命的关键。也许用户会由于某些碳带和打印介质的价格更便宜而不选择厂家认可的产品,虽然在表面上可以降低打印成本,但由此产生的质量、售后服务和更换打印头等种种事情,往往令用户自尝苦果。

4、要签保修协议。保修协议是对用户的一种保障。在购买机器的同时,和供应商签署保修协议尤为重要。有了协议的保证,您在修理时间、修理效果和价格上都会得到一定的保证。综上所述,条码打印机属于一种工业设备,它一旦出现故障,会直接影响生产进度。所以在选购和使用条码机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在您的经济承受范围内,一定要找有实力、信誉好的供应商,不要为了省钱而影响了生产。

二维码溯源解决方案在绿色食品生产源为食品分配二维码条码,绿色食品生产商、销售商等与质量认证机构分别为每种食品录入详细源信息、认证状况等,并将二维码制成标签贴在产品包装上;消费者购买产品时,只需手机扫码或发短信,即可随时随地查询产品源信息与质量认证等信息等,并可及时举报虚假、错误信息。

二维码溯源应用作用消费者:随时随地使用手机扫码查看产品详细信息;企业:利用二维码对自身及产品进行更多的宣传活动。管理机构:促进消费者对虚假信息的举报,有效完善对食品质量、假冒伪劣商品的监测;

1、产品流通流程①提交绿色食品详细源信息②将待认证食品送至认证机关检验③提交食品质量认证信息④生成该食品专用溯源二维码⑤将二维码制成标签贴在产品包装上⑥将产品送发销售商2、溯源查询流程①手机扫产品包装上的二维码或发短信②获得详细产品源信息及质检信息③直接举报虚假、错误信息④扫描产品包装上的二维码⑤提交虚假错误信息及处理结果⑥查询举报信息统计及稽查处理结果

第1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商品条码管理,保证商品条码质量加快商品条码推广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条码是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字符组成的表示一定信息的商品标识。商品条码包括标准版商品条码和缩短版商品条码。标准版商品条码由厂商识别代码、商品项目代码和校验码组成。缩短版商品条码由商品项目识别代码和校验码组成。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的注册、编码、应用、印刷和管理适用本办法。第四条技术监督局是本市商品条码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南京办事处(以下简称南京办事处)具体负责本市商品条码的日常管理工作。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商品条码必须经核准注册。第六条鼓励和引导商品生产者、销售者使用商品条码,应用商品条码技术。

第二章注册、变更、续展和注销第七条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人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应当到南京办事处办理有关申请注册手续。申请人申请注册厂有识别代码,应当填写厂商识别代码注册申请书.并提供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第八条申请人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以下简称编码中心)发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以下简称《系统成员证书》),取得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以下简称系统成员)资格。第九条系统成员变更名称地址的应当自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持有关文件、《系统成员证书》到南京办事处办理变更手续。第十条厂商识别代码的有效期为二年。系统成员应当在厂协识别代码有效期满三个月内,持《系统成员证书》、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到南京办事处办理续展手续。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由编码中心注销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系统成员资格。第十一条系统成员停止使用商品条码的,应当自停止使用之日起三个用内持《系统成员证书》到南京办事处办理注销手续。系统成员由于依法被撤销、解散、宣告破产或者具他原因终止的,应当同时停止使用商品条码,并按照前款规定办理注销手续。第十二条已被注销厂商识别代码的生产者销售备需要使用商品条码的,应当重新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第十三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已经注销厂商识别代码。

第三章编码、设计和印刷第十四条系统成员应当制定商品条码工作管理制度建立商品条码管理台帐,明确商品条码工作的管理部门或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应当持证上岗。第十五条系统成员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编制商品项目代码和校验码。系统成员编制的商品条码,应当自编制之日起7个有效工作日内到南京办事处办理备案手续。第十六条商品条码印刷面积超过商品包装表面面积或者标签可印刷面积四分之一的,系统成员们以申请使用缩短版商品条码。缩短版商品条码由编码中心按照有关国家标准编制。第十七条系统成员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对商品条码尺寸、颜色及印刷位置的要水设计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不得使用印刷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条码。第十八条印刷企业必须经南京办事处认定取得商品条码印刷资质后,方可承揽商品条码印刷业务。系统成员应当委托取得商品条码印刷资质的印刷企业印刷商品条码。印刷企业应当查验印刷委托人的《系统成员证书》,并登记证书号码。印刷委托人不能提供《系统成员证书》的,印刷企业不得承印商品条码。第十九条系统成员印刷商品条码需要原版胶片的,应当向商品条码原版胶片制作者订制原版胶片。商品条码原版胶片制作者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制作原版胶片,保证商品条码原版胶片质量。第二十条商品条码印刷企业、原版胶片制作者不得向委托人、订制者提供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条码;不得向非委托人非订制者提供商品条码。

第四章应用和管理第二十一条市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根据本市商品条码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逐批规定必须使用商品条码的产(商)品目录,报市政府批准后发布施行。对目录中规定的产(商)品,生产企业、供货企业必须使用商品条码。第二十二条系统成员对其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不得擅自转让他人使用。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商品条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其他形式的条码冒充商品条码印在其产品的包装或标签上。第二十四条企业使用其他国家或地区商品条码的,应当到南京办事处备案。第二十五条经销企业不得销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商品:(一)必须使用而未使用商品条码的;(二)不能提供《系统成员证书》的;(三)使用伪造、冒用或已注销商品条码的;(四)使用不合格商品条码的。第二十六条经销企业采用与商品条码有关的自动化扫描销售系统,应当将设计方案报南京办事处审查备案。经销企业使用店内码应当优先选用国际物品编码组织推荐的EAN系统店内码。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商品条码管理人员对商品条码的检查。

第五章罚则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由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第三十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三十一条商品条码管理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版权所有:南宁春福条形码代理有限公司  -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